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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Design2026-05-06

Declaration of Helsinki

Declaration of Helsinki 是世界医学会制定的涉及人类参与者医学研究伦理原则,涵盖知情同意、风险获益、伦理审查、隐私和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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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视角

Declaration of Helsinki(《赫尔辛基宣言》)不是某一种统计方法或研究设计,而是涉及 human participants 的医学研究必须面对的伦理框架。

它要求研究者同时回答两个问题:研究能否产生科学上有意义的知识,以及参与者的尊严、权利、安全和福祉是否得到保护。设计不严谨的研究也可能是不伦理的,因为参与者承担了无法产生可靠知识的风险和负担。

定义

Declaration of Helsinki 是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WMA,世界医学会)发布的医学研究伦理原则声明,适用于涉及人类参与者的医学研究,也涵盖可识别或可重新识别的人体材料、健康数据和生物样本研究。

它不是某个国家的法律,也不是逐项执行的实验操作手册。它提供高层原则,并被 ethics committees、研究机构、期刊、研究者和申办方广泛用作伦理判断与研究治理的依据。具体项目还必须遵守实施地的法律、监管要求和机构规则。

历史与版本

《赫尔辛基宣言》于 1964 年首次在芬兰 Helsinki 通过,随后多次修订,以回应临床研究实践、知情同意、placebo、数据治理和研究公平等问题。

时间 地点 意义
1964 Helsinki 首次通过
1975 Tokyo 强化独立伦理审查
2000 Edinburgh 扩展知情同意、placebo 等讨论
2013 Fortaleza 长期被广泛引用的修订版
2024 Helsinki 强调参与者与社群参与、公平、数据和生物样本及紧急状态等问题

研究方案或论文引用宣言时,应写明所用版本。旧版本可以用于讨论历史,但不能假设不同修订版的具体表达完全相同。

核心原则

参与者利益优先

医学研究可以追求新知识、改善诊疗和公共健康,但研究目标不能凌驾于参与者个体的权利和利益之上。

这意味着研究价值不能成为无限增加风险的理由。研究者与医生仍负有保护参与者的责任,不能把风险全部转移给已经签字的人。

自愿且知情的同意

参与者应获得与决定相关的信息,包括研究目的、方法、风险、负担、潜在获益、资金与利益冲突、隐私保护、补偿、退出权和研究后安排,并在没有不当压力的情况下自愿决定。

Informed consent 不是一张签名表,而是沟通和理解过程。儿童、意识障碍者或认知能力受限者可能需要 legally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同时还应在其能力范围内尊重参与者本人的意愿、assent 与反对。

风险、负担与获益评估

研究开始前必须评估可预见的风险和负担,并与研究目标的重要性及潜在获益比较。研究过程中还需持续监测;当风险不再合理,或已经得到足够明确的答案时,应考虑修改、暂停或终止研究。

独立伦理审查

Research protocol 应在研究开始前提交独立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 审查。委员会需要具有独立性、专业能力和必要资源,并能够要求修改、监督实施、暂停或撤销批准。

伦理批准是必要的治理环节,但不是研究者责任的终点。偏离方案、严重不良事件、新风险信息和重要修订仍需按规则报告和处理。

隐私、保密与数据治理

健康记录、genomic data、影像和生物样本可能泄露身份或敏感信息。即使数据被称为 de-identified,也可能存在 re-identification risk。

研究方案需要说明数据和样本如何收集、存储、访问、共享、二次使用和销毁,以及参与者的同意和退出如何在这些环节中得到落实。

科学严谨性

研究问题、设计、样本量、统计方法和实施质量必须足以产生可靠知识。不必要的重复、无法回答问题的设计或系统性选择性报告,都会让参与者承担缺乏正当理由的风险。

注册与结果公开

涉及人类参与者的研究应依照适用要求进行公开注册。阳性、阴性和 inconclusive results 都具有报告义务;不能只公开有利或显著的结果。

注册与结果公开有助于减少 selective reporting,让参与者承担的风险真正转化为可供社会检验和使用的知识。

2024 版强调的方向

2024 revision 延续核心原则,并进一步强调:

  • 使用 human participants / research participants,突出参与者作为人的地位;
  • 在研究前、研究中和研究后开展有意义的 participant 与 community engagement;
  • 公平分配研究的风险、负担与获益,关注结构性不平等;
  • 把 vulnerability 理解为可能随环境变化的状态,而不只是固定群体标签;
  • 加强 identifiable 或 re-identifiable data、biological material、databases 和 biobanks 的治理;
  • 在 public health emergencies 中仍坚持基本伦理原则;
  • 关注研究活动的环境影响和科学诚信。

这些内容不意味着旧问题已经消失,而是把知情同意、独立审查和风险获益原则放入现代数据密集型、跨机构和全球化研究环境中。

常见误解

“伦理委员会批准了,所以以后不会再有伦理问题”

批准基于当时提交的信息。研究执行中的新风险、方案偏离、招募方式、数据泄露和不良事件仍需持续治理。

“参与者签字了,所以风险由参与者承担”

签署 informed consent 不会免除研究者、医生和申办方的保护责任。某些风险即使参与者愿意接受,也可能因不必要或不相称而不应被允许。

“Placebo control 总是最科学”

当已有 proven intervention 时,placebo 或 no intervention 的使用需要满足伦理与方法学条件,不能只因统计比较方便就让参与者暴露于严重或不可逆伤害的额外风险。

“数据研究不接触患者,所以几乎没有伦理风险”

数据和样本研究仍可能造成隐私泄露、重新识别、歧视、污名化和未经同意的二次使用。低身体风险不等于没有伦理风险。

相关术语

  • Research ethics committee / IRB:独立审查人类参与者研究方案的机构。
  • Informed consent:参与者理解相关信息后作出的自愿决定,而不只是签名文件。
  • Assent:无法独立提供完整法律同意者在其能力范围内表达的同意意愿。
  • Risk–benefit assessment:比较研究风险与负担、潜在获益及知识价值的持续过程。
  • Clinical trial registration:在公开数据库预先登记研究设计和计划。
  • Research integrity:保证研究设计、实施、分析和报告诚实可靠的规范。
  • Declaration of Taipei:WMA 关于 health databases 和 biobanks 伦理考量的声明。
  • Good Clinical Practice:临床试验设计、实施、记录和报告的操作性质量与伦理标准体系。
  • Study Design:决定研究对象、比较方式、测量和时间结构的方法框架;科学有效性与研究伦理相互关联。

阅读提示

阅读研究方案或论文时,可以检查:

  1. 研究是否说明 ethics committee 名称、批准编号和适用版本?
  2. 参与者如何招募,是否存在 undue influence 或不公平排除?
  3. Informed consent 是否与风险、数据共享和样本二次使用相匹配?
  4. 风险和负担是否由特定群体承担,而获益主要流向其他群体?
  5. Placebo、延迟治疗或额外侵入性操作是否具有充分理由?
  6. 数据能否重新识别,访问和共享由谁治理?
  7. 研究是否预先注册,结果是否完整公开?
  8. 科学设计是否足以回答问题,还是让参与者承担了无效研究的风险?

论文中的一句“研究遵循 Declaration of Helsinki”不能替代具体伦理信息。真正需要判断的是:这些原则如何体现在招募、同意、设计、风险监测、数据治理和结果公开中。

引用时应标明具体版本并优先使用 WMA 官方文本:WMA Declaration of Helsinki2024 简体中文 PDF。相关讨论见:WMA Declaration of TaipeiThe 2024 Revision to the Declaration of Helsinki